1月9日,南宁市民政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的通知》,将为南宁城市低保对象每人增发100元一次性春节补贴。
《通知》明确,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让城市低保对象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经南宁市政府同意,今年1月份给全市城市低保对象每人增发100元一次性节日补贴,春节前务必发到低保对象手中。所需资金市区由市财政和城区财政按原确定的比例分担,各县由县财政从城市低保资金专户中列支。(唐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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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8-01-10] | 来源:南国早报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
1月9日,南宁市民政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的通知》,将为南宁城市低保对象每人增发100元一次性春节补贴。
《通知》明确,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让城市低保对象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经南宁市政府同意,今年1月份给全市城市低保对象每人增发100元一次性节日补贴,春节前务必发到低保对象手中。所需资金市区由市财政和城区财政按原确定的比例分担,各县由县财政从城市低保资金专户中列支。(唐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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