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桂林市认真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由市政府牵头,农业、水产畜牧兽医、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商务、检验检疫等8个部门共同参与,对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进行了集中整治。8部门协同作战,从细节入手,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由农业部门牵头的种植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加强了对田间和上市蔬菜的监测及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管。市区15个农贸市场设有固定的检测室和71名专业检测人员,对每天进入市场的大宗蔬菜和固定摊位进行抽样检测。市区农贸市场共检测蔬菜样本60多万份,合格率为99.82%。全市18个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了质量安全检测范围。
由水产畜牧兽医部门牵头的水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水产品“氯霉素”监测合格率和生猪“瘦肉精”监测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水产畜牧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2007年底,全市水产畜禽规模养殖企业全部签订了水产畜禽质量安全承诺书,兽(渔)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全部签订了不添加、经营和使用禁用药物、饲料添加剂保证书。
由质监部门牵头的生产加工食品和有关消费品质量安全整治,应持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386家100%获食品生产许可证;607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00%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0类消费品生产企业29家100%建立质量档案;全市145个乡镇100%落实了食品协管员,所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了食品生产经营索票制度和台账制度;食品标准清理备案率为100%,完成1416家食品生产企业执行标准登记建档,建档率为100%;强检计量具75585台(套),检定率达100%;检测锅炉、电梯三类压力容器、医用氧舱、大型游乐设施2414台(件),检定率达100%。
由工商部门牵头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全市检查县城以上城市的市场、超市357家,100%建立了进货索票制度;检查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7974家,100%建立了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全市152家酒类批发单位100%使用酒类零售“随附单”。
由卫生部门牵头的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全市食堂及县城以上餐饮单位5496家,全部获得卫生许可;所有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业经营单位100%建立了原料进货索证制度。
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整治,全市28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837个品种全部完成再注册药品生产、使用环节日常监管,日常监管面达100%。与此同时,还对药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使用环节及医疗器械进行了专项整治。
由商务部门牵头的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全市县城以上区域都实现了机械化屠宰,上市猪肉的定点屠宰率县城以上保持在100%。
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牵头的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对国务院和质监总局规定的出口种养基地、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企业100%地进行清查,对非法进口肉类、水果、废物
100%退货或销毁,对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的“3个100%”和口岸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4个100%”的目标已经实现。(陈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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