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香港文汇报广西网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网站搜索 |  
背景: #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正文

玉林市工商局五项措施维护农民消费安全

[日期:2008-01-11] 来源: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作者: [字体: ]

    为维护农村消费环境的安全,保障农民身体健康,玉林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农村食品主体清理排查工作,严厉查处各种制售各种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违章行为,为农村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该局首先严格市场准入条件,在农村食品主体进入市场前,坚决做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予核发相关营业执照或核准经营食品项目,对全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予以特别标注。二是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完善农村食品经营主体准入、退出制度,做到登记机关和基层工商所均建立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专门台册和专门档案,以利于监管关口前移,促进上下联动、内外勤联动,齐抓共管;三是积极探索分类监管的有效机制,做到信用分类监管与行业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把食品经营主体列入风险系数最高的一类对象监管。四是加强部门协作,强化农村食品的监管工作。每月一次向同级卫生食品监督部门、技术监督部门通报已获核准登记的食品经营主体名单,并抄告属地基层工商所,互通信息,形成部门协作、齐心监管的合力。五是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采取抓重点难点、组片结合、部门协作等,形成合力,严厉打击各种违法情节重或涉及重大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

    目前,该局在农村食品主体清理排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到2008年元月份止,全市共检查农村批发或集贸市场200个(次),检查农村食品经营主体9586户(次),取缔无照经营户206户,案值30多万元,罚没金额180454元,有效地维护了农村食品市场的安全,保护了农民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黄宗强)

阅读:
录入:admin

推荐 】 【 打印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