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8日上午,崇左农村合作银行召开创立大会,宣告崇左农村合作银行正式创立,成为南宁及崇左辖区内各县(市、区)首家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同期召开,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长、监事长。
崇左农村合作银行是在崇左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及辖区内9家农村信用社改制的基础上,以发起方式设立,由辖区自然人、企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入股组成的股份合作制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265万元。该行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以辖区内农民、农业、农村经济及中小企业和私营、民营企业为目标市场客户,立足“三农”,服务“三农”。同时,大力支持农村工商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扶持一批有市场发展前景的本地中小型企业。
在第一届股东大会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通过了《广西崇左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报告》、《广西崇左农村合作银行章程》、《广西崇左农村合作银行支持“三农”发展和农业贷款比例议案》等,并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非职工监事。随后董事会召开会议,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门设置、职责分工和主要管理制度进行审议表决,选举产生董事长,并表决通过了聘任行长、副行长、财务、信贷、风险、稽核部门负责人人选。监事会也审议表决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选举产生了监事长。 (记者 方安宁)
|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