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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检查组对崇左市食品安全进行检查

[日期:2008-02-01] 来源:左江日报  作者: [字体: ]

    为进一步做好崇左市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1月30日,自治区食品放心工程检查组在崇左市听取了副市长吴爱红对全市春节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和2007年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汇报,并于汇报会结束后深入江州区和扶绥县的餐饮企业、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对食品安全进行现场检查。

    随着春节的临近,崇左市将春节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主要任务来抓,积极组织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节前和节后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开展对肉类、水产品、酒类、年糖年饼等食品的专项整治,并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的监管,净化节日消费市场。

    2007年崇左市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农产品种植养殖全过程管理措施,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特别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的改造,实现全市县城以上城市生猪进点屠宰率100%,屠宰厂肉品出场合格率100%。通过深入整顿规范食品流通秩序,严格餐饮消费监管,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有效地保障了群众的饮食安全,并实现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全市7个县(市、区)全面铺开的目标,270家标准化农家店的建立,有效地保证了农村市场食品和农资产品的质量。

    自治区检查组对崇左市近期春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以及去年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当天检查组还前往江州区、扶绥县的食品加工、销售和消费场所进行仔细检查。“酒类产品进货时必须仔细查验其酒类流通随附单,验明其来源、生产日期等,没有随附单的不要进货。”在检查一家超市时,自治区检查组成员对超市员工强调要建立台账登记和采购索证档案制度,确保食品来源的安全。检查组在检查中还指出,今后崇左市要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的监管,扎实推进食品放心工程。 (记者 黄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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