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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确定钦州市为“第二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

[日期:2008-05-19] 来源:钦州日报  作者: [字体: ]
    记者从钦州市商务局了解到,钦州市被国家商务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市委书记汤世保就此作出专门批示:“商务部确定钦州市为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是钦州市争取上级支持的一个重要成果,它必将极大地推动钦州市的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有利于加快实施北部湾发展规划。” 

  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提高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水平,商务部日前确定了第二批22个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广西的南宁、钦州两市榜上有名。商务部在相关文件中明确,此举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要求,提高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水平,缩小东、中、西部差距,引导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加快形成布局合理、比较优势明显、区域特点鲜明的加工贸易发展格局。 (记者 田时胜) 

    新闻链接 

    全国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 

    商务部和国家开发银行2007年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工作的意见》,旨在支持中西部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该意见指出,在支持中西部加工贸易发展的同时,要抓好统筹协调,首先注重可持续发展,突出优势特色产业,引导和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其次是严格把握产业导向,着重引导可以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与中西部地区产业配套的加工贸易企业到中西部发展。 

    根据该意见,中西部地区要建设一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承接地,承接地主要是指中西部具有明显区域优势、具备承接东部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技术、低成本等方面优势的地区。该意见还提出,要对承接地和实施梯度转移企业的重点加工贸易项目给予金融支持,包括提供贷款、利率优惠、债券承销等其他金融服务。 

    商务部已确定,到2010年要培育形成50个优势明显、各具产业特色的中西部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第一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承接地为南昌等9个中部城市。商务部日前下发了《关于确定第二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的决定》,确认了南宁、钦州等22个市为全国第二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目前,全国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累计达到3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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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何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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