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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工商开展限制生产使用塑料购物袋整治

[日期:2008-06-27] 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  作者: [字体: ]

     新华网广西频道6月27日电(廖开军)根据自治区工商局的工作部署,防城港市工商局从2008年6月1日开始在辖区内组织执法力量对全市超市、商场、商品交易市场、从事塑料购物袋生产、销售企业进行全面清查行动,截止19日,全系统共出动工商执法人员270多人次,检查市场71个,检查经营户3100多户,对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的200多户经营户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依法查处从事经销塑料购物袋经营摊点215户,收缴不合格塑料购物袋10000个。

    在开展"限塑"专项整治活动中,工商执法人员发现存在的问题有:集贸市场和一些小商店普遍都存在使用不合格的塑料购物行为,市民的环保意识不高;一些大商场还存在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行为;塑料购物袋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尺度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很难把握,缺乏抽检经验;对管理相关法律条文理解把握不准,工作中难以执行;防城港市集贸市场鲜活海产品经营品种涉及面广,难以全面封闭使用塑料购物袋。

     塑料购物袋在商场、超市、各大中小批发零售店、药店、宾馆、旅馆、餐饮店、市场等使用相当广泛和普遍,主要以装物品和外卖打包为主,虽然方便了消费者,但是塑料购物袋的大量使用也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为防止"白色污染"在辖区内的商场、超市、各大中小批发零售店、药店、宾馆、旅馆、餐饮店、市场的蔓延,改善环境质量。该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限制生产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统一部署了此次专项行动。所属各区、县(市)工商局、分局接到《通知》后都分别组成了联合检查工作组,对辖区超市、商场、商品交易市场、从事塑料购物袋生产、销售企业开展塑料袋经营活动清查工作,清查内容有:检查塑料购物袋生产、销售企业是否有合法的证照,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检查经营者是否停止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依法查处提供、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的经营行为。东兴市工商局执法人员深入大商场、超市、市场等消费场所了解情况,发现商场、超市等零售店存在经营销售薄膜袋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立即改正。防城区工商局在大的商品交易场所张贴有关限制生产使用塑料购物袋管理规定,并依法查处从事经销塑料购物袋经营摊点215户。

    为此,工商执法人员建议:在一定范围内加强环保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消费者牢固树立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意识,让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消费者更多地了解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对环境污染严重危害性,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加强日常市场监管,充分发挥12315举报申诉网络作用,及时纠正和查处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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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何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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