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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有证场馆 切莫带病入池

[日期:2008-08-06] 来源:南国早报  作者: [字体: ]

    近段时间,南宁市卫生监督所不断接到市民对游泳场所的投诉。对此,南宁市卫生监督部门加强了监督检查。8月5日,南宁市卫生监督所发出今年第6号卫生警示,提醒市民注意游泳卫生。

    小区游泳池投诉率最高

    进入6月,南宁市卫生监督所接到市民对游泳场所的投诉骤然增多,从6月底至今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共接到11起对游泳池的投诉,其中只有两起投诉是针对对外经营的游泳场所,其余的全是投诉小区游泳池的,有的小区游泳池甚至被多次投诉。

    市民冯女士投诉说,竹溪南路一小区游泳池管理不善,她曾亲眼看见一个严重的皮肤病患者进入游泳池,但没有管理人员进行阻拦,而且这个小区游泳池的水经常有漂浮物,也不见管理人员清理。市民郑先生也投诉这个小区的游泳池环境卫生差,水池的水浑浊。

    记者在南宁市卫生监督所综合执法科看见,市民对小区游泳池的投诉多为水浑浊、有漂浮物。对被投诉的游泳池,南宁市卫生监督所的监督人员都及时赶往现场核实,责令有问题的游泳池限期整改。

    66家游泳池有许可证

    8月5日,记者跟随南宁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人员,对位于埌西的香港花园小区游泳池和民族大道的荣和山水美地小区游泳池进行了检查,抽检水样均为合格。在这两个小区的游泳池,记者都看到了循环净水系统。据介绍,南宁市的游泳场所都必须配备循环净水、消毒设备,设置强制性浸脚消毒池和淋浴设施,才能取得卫生许可证。目前,南宁共有66家游泳场所取得卫生许可证。

    据了解,目前,南宁市卫生监督所共抽检了24份南宁市游泳池的水样,检测显示水质的合格率达91.8%。

    市民游泳需注意有关事项

    据介绍,国家对游泳场所有严格的卫生规范要求,游泳池水应严格按照卫生规范进行消毒,保持池水余氯含量维持在0.3~0.5mg/L,以确保水质符合卫生要求。消毒环节如果处理不好,极易造成各种传染病的发生。通过水传播的常见传染病有:红眼病;脓包病、皮癣、灰指甲及淋病、湿疣等皮肤病、性病;妇科疾病,如霉菌性阴道炎,主要是通过泳池内坐椅等公共用具交叉传染;外耳道和中耳炎症;一些属于“病从口入”的消化道传染病也是泳池的一个健康隐患,如痢疾、伤寒、感染性腹泻、病毒性肝炎等往往也可通过水传播。

    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南宁市卫生监督所还发布游泳场所卫生安全警示,提醒市民游泳注意以下事项:

    游泳场所要选择持有卫生许可证,并且信誉等级较高的游泳场馆;

    自备个人游泳用品,不要多人合用或交换使用;

    游泳者入泳池前必须自觉地进行全身冲淋消毒和浸脚消毒,维护公众健康;

    游泳后要及时淋浴,适当使用眼药水,可有效预防皮肤病、眼病的发生;

    患有沙眼、结膜炎、肝炎、皮癣等传染病的,治愈前禁止入池游泳;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及醉酒者不应进入泳池游泳;

    患有肾炎、中耳炎、支气管哮喘病者,因游泳易使病情加重,建议不要轻易进入泳池游泳;

    有皮肤创伤者因容易感染疾病,最好不要进入泳池游泳。(伍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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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何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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